上海凤凰发布 公告 称,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即 ofo 小黄车)买卖合同纠纷,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凤凰称,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还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 6815.11 万元。
除要求支付上述欠款外,上海凤凰还请求判令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 186.52 万元;判令支付原告律师费、担保费等 20 万元(暂计);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诉讼费用。
早在今年 5 月,就有 凤凰自行车与 ofo 合作不利 的消息传出,当时的消息指出,上海凤凰子公司凤凰自行车 2017 年 5 月与 ofo 达成了战略协议,将在未来一年内供货 500 万辆自行车。但今年 5 月 4 日凤凰发布的公告显示,相较预期,这笔订单未完成四成。
动点科技此前向 ofo 就此事求证,ofo 回复称“共享单车经过两年多的高速发展之后,部分已经限投。”,“随着部分车辆即将进入 3 年报废阶段,车辆采购将是一个长期而稳定的需求,共享单车供应链体系也必将进入一个稳定而持续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