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就业压力有所增加,消费增长乏力,有必要考虑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来加强对就业和居民消费的支持。
近日,一篇题为《负个人收入所得税——关于促就业和稳消费的一点政策思考》的工作论文,尝试提出一个临时实施负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方案。
论文作者建议,对收入较低的群体采取临时负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即按比例向个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补贴,来实现促进就业和拉动消费的目标。
论文指出,负个人收入所得税是指当个人的工作收入低于一定水平时,国家按比例向个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补贴。与一般的福利支出不同,负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前提通常是要求获得补贴的人必须有工作。
负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可行?与发放消费券相比孰优孰劣?针对这些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多位专家。
负个人所得税,实际是一种补贴
何为负个人所得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政策?适用于哪些场景?
“负个人所得税是和所得税的税种性质相关联的一种说法。”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情况下,所得税是有所得就征税,没有所得不征税。所得税大多数都实行累进税制,所以所得越多,征税也越多。
“如果一些人没有所得,生活很困难,实行负所得税就相当于政府在特定时期给这些群体发补贴。”温来成举例说,比如有的城市一些人不给政府交税,政府还给这些人发钱,这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负所得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负个人所得税名义上是税,实际上是运用税收手段实现对低收入者的财政补助。
施正文解释,按照税的本意,是有收入才交税。“如果不实行负所得税,当然也不用交税,而实行负所得税,就是国家向你‘交税’,也就是国家给你补贴。”施正文说,显然负所得税适用的场景是当居民收入过低时,国家通过这样一个制度给他补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主任梁季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现在的基本费用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是在税基上进行减少,而负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在税额上进行减少。”
梁季认为,前述论文所表之意是在我国现有税收制度基础上,再加一项扣除。“这项扣除叫做工作扣除,这项扣除不是在收入里扣除,而是直接在应纳税额里扣除。”
“如果是用税额抵免的方式,那么就一定会出现负所得税,所以就需要有制度上的安排。”梁季解释,因为目前低收入者是不交税的,如果有了负所得税,负的数额越多,所获得的负所得税就越多,对于应纳税额是0以及0以下的人而言,税负也就不一样,因此负所得税也可以起到调节这部分人收入分配的作用。
负个人所得税,对促就业和稳消费能起到一定作用
当前,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就业压力有所增加,消费增长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在这种形势下,若实行负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哪些好处?对于促就业和稳消费能否起到相应的作用?
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47亿元,同比下降6.7%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
对此,施正文认为,现行个税政策通过提高起征点、降低税率等措施来调节社会分配,只对有应税所得的人起作用,但对于够不到起征点的真正的低收入群体来说,并不能享受政策利好。“负所得税则恰恰有助于弥补这种缺陷。它是财政支出手段,因此可以有效弥补税收手段的不足。”他说。
不仅如此,负个人所得税还可以促进就业。施正文分析,适用负个人所得税的前提是要有工作。“所以它实际上是激励人们就业,而不能养懒汉,这是它和其他补贴的根本区别。”
此外,纳税人以现金交税,负个人所得税发的也是现金,对于真正的低收入群体而言,现金发放更便于他们直接消费。“从这几个层面上来讲,负所得税确实对促就业和稳消费能起到一定作用。”施正文说。
负所得税,与发放消费券不可互相替代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相当多的省市启动了消费券发放工作。与发放消费券促消费相比,负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有哪些优缺点?
梁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政策推出的灵活性来看,消费券的发放更为灵活,可以很快推出来,因为消费券发放目前都属于地方政策,由地方财政负担。但负个人所得税涉及税制安排,税制的改革需要在中央层面推动,所考虑的因素会更多更复杂,推出的速度可能不及消费券。
从拉动消费角度看,消费券对消费的激励更直接,必须消费才能使用,消费以后可以带动经济。但负个人所得税是间接的,它要先把钱发到低收入群体手里,这就有不确定性,这些人未必去消费,在对未来收入预期不好的情况下有可能用来储蓄。
从覆盖人群角度看,负个人所得税的针对性更强,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而消费券是对所有人都有利,不管高收入者还是低收入者,只要消费就能享受到福利。如此看来,负个人所得税的总体规模可能会小于消费券。
温来成则表示,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从结果来看更多的是一种政策导向,实际上的拉动作用比较有限。
温来成说,消费券通常会针对特定商品,且消费券大多数由地方财政负担,要考虑地方的承受能力。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消费券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比如有一种食品消费券,就是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给他们免费午餐。还有一种教育消费券,只发给学生,这些都是对特定群体发放的。
“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或行业,发放消费券的作用比较明显,但是放到整个地区或者全国范围来讲,这个力度就很小了。”温来成说。
在施正文看来,消费券一般没有附加条件就可以使用,而负所得税的前提是必须有工作,“这些政策都是政府促消费稳经济的手段,二者不可互相替代。”稳经济需要政府采取组合式工具,负所得税可以弥补现行政策的一些缺陷,但不能直接代替其他工具。
可尝试在部分地区进行短期试点
当前背景下,这项政策在我国是否可行?
对此,温来成认为,国家在制定促消费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从宏观上来讲,只能更多地寄希望于通过经济的增长、就业的增加、居民收入的增加,来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再反过来拉动经济增长。
“负所得税也好,消费券也好,只能适合一些特定群体。”温来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像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负所得税,目前我国城乡低保覆盖的人口总规模在4000万人左右。
温来成表示,现在的情况是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餐饮、交通、旅游等行业困难较多,这些行业的就业人群如果失业,实在有生活困难,可以对他们实行负所得税政策。“但这也得有一定的前置条件,就是地方财政能拿出来这个钱。”温来成强调,从眼下来看,各地财政普遍吃紧。
温来成介绍,个人所得税目前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四六分成,60%归中央,40%收入归地方,所以只有40%的空间留给地方来支配。“能不能够实行?在多大范围内实行?首先要考虑资金问题。”
5月份,餐饮收入3012亿元,下降21.1%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
梁季则认为,从整体税制角度来看,我国个税起征点比较高,大多数人本就不用交税,如果实行负个人所得税制度,意味着会有相当多的人通过这项政策获得补贴,这在税制上是不匹配的。
换句话说,如果要实施负所得税制度,就要保证有更多的人交税,起征点就要低一点。现在本来很多人就不交税,又有大量的人通过负所得税拿补贴,财政压力会很大。
而且,“整个税制改革周期会很长,修一次法并不容易。”梁季强调,实行负所得税,需要进行全方位的论证,要测算政策的覆盖面、征管上是否可行等。
从具体征管角度来看,施正文提到,负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综合所得来征税,“个人收入信息很难准确掌握,信息如果不准确,最后就有可能补贴不公平。”
梁季也提到信息准确的问题,一旦政策出台,是不是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人假就业?
因此,施正文认为,政策的设计上既要兼顾财政承受力和居民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公平。
在施正文看来,以负个人所得税这样一种制度来实现对真正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是好事,可以尝试在部分地区短期试点。“负所得税在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运用比较普遍,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可以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探索。”
那可以在哪些地方试点?就现状而言,低收入群体更多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应该更积极地去做试点,但这些地区的财力通常也会比较紧张,相反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低收入群体相对不那么多,如何解决这种矛盾?
对此,施正文认为,补助、保障等涉及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基本生存保障中央政府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这些试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可以做。”施正文说,发达地区财力强,可以自己多承担一些,试点范围更广一些;对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应给予支持,可以搞专项转移支付,但也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