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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尼玛事件”始末:暴漫CEO说“我给他工作、帮他还高利贷,他却抹黑王尼玛”

暴漫CEO任剑向《风眼》复盘了“王尼玛暴走”的全过程:这位自称王尼玛的人其实并不是王尼玛的扮演者,而是黑尼玛(公司的网管)。他身背不少高利贷债务,但任剑答应借钱给他,后来却发现他把钱挥霍到了不合理的地方,并且债务越来越多。他提出离职,但拒绝签署还款协议。于是就有了一场闹剧。

现在,黑尼玛顺利离职,暴漫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至此,闹剧收尾。

在接受《风眼》记者专访十几个小时后,曾自称是“王尼玛扮演者之一”、因为提离职被暴漫CEO任剑威胁、还被限制人身自由、没拿到公司给他的全额借款、并被要求签署苛刻离职协议的暴漫前员工(下称“黑尼玛”)态度突然180度大转弯,向《风眼》推翻他此前的大部分说辞。

他说:“我是个法盲”、“(根据合同)任剑借多少钱给我由他说了算”、“我是戴头套的人没错,但我带的头套是黑尼玛”、“我从来没有饰演过王尼玛”……他还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多条视频,向真正的王尼玛和任剑道歉,请求后者原谅他,并再给他一次回暴漫继续做网管的机会。

几乎与此同时,任剑给《风眼》打来电话,他焦急但平和地复盘了被称作“王尼玛出走事件”的全过程。在任剑的叙述里,黑尼玛只是公司的网管,身背不少高利贷债务。为了帮助黑尼玛改过自新、好好生活,任剑答应借钱给他,但后来发现他把钱挥霍到了不合理的地方,并且债务越来越多。公司HR和黑尼玛谈话后,他提出离职,但拒绝签署还款协议。消失一周后,黑尼玛导演了所谓的“王尼玛出走事件”。

在针锋相对几天后,如今双方已经达成了谅解协议,黑尼玛顺利离职、暴漫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场闹剧暂时收场。

如今回想起与黑尼玛相处的整个过程,任剑说他最大的感受是“心寒”。在暴漫,公司借钱给员工应对不时之需是一个传统,也是公司的福利之一。但让任剑没想到的是,这竟然会成为一场闹剧的导火索。

在加入暴漫之前,黑尼玛曾在电脑城自主创业开小摊,对计算机很在行。2016年5月,黑尼玛成为暴漫员工,6月,提出借款要求。任剑并没有拒绝这个入职仅仅一个多月的员工的借款诉求,他说:“我们做节目,报道过很多被高利贷催收的人的种种不幸,现在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而且他入职第一个月的表现非常好……”

6月20日,双方签订了总额10万元的借款协议。后来任剑陆续借给黑尼玛5.5万元,黑尼玛还称从任剑助理那借到10万元,共计15.5万元。但任剑很快发现,黑尼玛没有遵照合同的约定将借款用于还债。任剑提供的一个截图显示,黑尼玛曾在朋友圈炫耀:自己花费19万元拼装了一个电动车。

“看了截图我浑身都气!”更让任剑意外的是,黑尼玛告诉他——自己不仅没有把债还完,还在更多的借贷app借了钱,“他原来从4个现金贷app借钱,后来增加到了7、8个。”根据任剑的叙述,法务和HR与黑尼玛沟通后,黑尼玛提出离职,但拒签包含还款计划的离职协议。从公司擅自消失一周后,黑尼玛在社交媒体上导演了这场闹剧。

12月21日凌晨至当天中午,黑尼玛陆续通过微博用户@bingolaga放出一系列截图,称自己被暴漫和任剑限制人身自由,在房间安装监控,还被逼走投无路,引起了广泛关注。

“我对谣传这个概念有了新的体会,人们似乎希望阴谋论就是真的,真相是黑暗的,商业是破坏人性的。有人爆料不论有没有证据,只要使用了监控、撒谎、打脸、威胁、永远闭嘴这样子的字眼,一经转发就变成了实锤和黑料……整个事件下来,有谁获得了一些正面的价值?就如同乌合之众所写,在处理完这种事之后,我们该做内容的人依旧加班做出好看的内容给我们的消费者,而造谣的人摸黑了一拨,可以无负担的隐藏在茫茫人海之中。”任剑在22日凌晨3点发朋友圈这样表示。

“人们对所谓的证据已经不在乎了,只相信他们想相信的东西。”任剑无奈地对《风眼》说。

黑尼玛伤害了王尼玛,任剑得到的教训是:公司需要规范化的运营和管理。2017年年末频遭不幸,任剑希望重新出发的王尼玛能好好走下去。

今年10月27日开始,《暴走大事件》再也没有更新过,此前第一季到第五季的内容全部被下架。一直到11月30日,暴漫才重新宣布《暴走大事件》回归。期间,暴漫经过了严格的内容自查。任剑告诉《风眼》,“以后《暴走大事件》会尝试更多玩法,比如说加入一点综艺的元素、还有外拍等环节,让节目更丰富。”

“我希望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吧。”任剑说,王尼玛应该带给人快乐。

 

以下是凤凰网科技《风眼》栏目与暴走漫画CEO任剑的访谈实录,略经编辑:

 

《风眼》:你对这件事情本身怎么看?

 

任剑:我觉得看热闹的人已经看完了,大家注意力已经不在这儿了,我们现在也想让这件事情过去。

 

这件事情的开始就是一个金融类微博号发了一些微信上面的截图,我们看的时候并没有在意,任何一个人微信上面都可以说自己是王尼玛。而他指控说是我任剑对他进行了监控,我对他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一开始我们觉得很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从哪儿来的,然后也没有想到大家会比较把这个东西当一回事。

 

我们都知道这个人是谁,我们处理了一个员工但不是经我处理的。他说他要离职了,那我们就说你可以离职,但是必须在离职协议上签署一个还款的协议。

因为之前他有欠钱,我个人加上我的助理一共给他借了15万块钱。只要是暴走漫画的员工,需要钱的时候我们都会借,比如着急用钱买房、买车等,不只有他一个会这样。但是当你要离职的时候,我们一般要求该员工在离职时把借的钱全还了,或者签署一个什么时候会还多少钱的协议。对于所有借钱要离职的员工,我们都是这么对待的。

 

但是他没签任何协议包括离职协议,直接就走了不来上班了,电话也联系不上。当时首先想的就是要不要报警,感觉这是要成老赖了。但是转念一想小孩子这是一时冲动,就说先等等,不着急。然后到20日还是21日,他已经一个星期都不来上班了,那就算是擅自离岗,合同规定擅自离岗超过三天就可以算单方面解约了。

 

然后法务和人力资源等部门就给他发了一个短信,就说因为你自己擅自离岗超过期限,已经自动离职了。没想到这件事就变成了他认为我们威胁他的起因。我看所有东西他都发这个截图,就说什么是你逼我的,但是我不知道哪表现出来我们在逼他。我们只是希望他能够和我们签署协议,把还钱的事情说清楚怎么还就行了。

 

《风眼》:借给员工的钱一般都是你自己借吗?或者是由公司来借出?

 

任剑:一般来说是公司来借。但有时候我自己也会借,因为公司流程特别复杂,如果员工急需用钱的时候,等不了公司,走一个流程要走三个多月,所以员工急的话我也可以直接个人对个人。然后第二个也是我们法务的一个便利吧,个人和个人之间借款可以做到无限连带责任,不还钱直接仲裁就可以解决了,方便一些,也有保障一些。

公司和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和个人之间如果出现不还钱,处理起来就麻烦一点。因为我们也是公司合伙制度,公司借和个人借其实区别没有那么大。

 

《风眼》:这个事情发生后,对你来说有什么启发?

任剑:我觉得第一个启发就是要重视互联网资产的管理。这个员工负责网管的时候也负责机器设备调试,他通过职务便利拿走暴走漫画的两个微博号,熊猫和斗鱼直播账号也被他换了用户名和密码,我们已经通过平台方式追回微博号。

所以第一个比较关键的是,以前觉得一个网管来管我们的账号密码系统方便工作,现在看来这需要有流程能让公司管理密码设置、账户名更迭等,比如说你要改一个东西需要走书面申请。以前没有这个流程,一个员工说密码太简单了他要改一下就让他改,然后他自己存下来就行了。

现在我们内部改动任何东西都要走流程,这样的话公司就知道哪个账号的账号密码是什么。然后是我们不会再轻易把这些重要文件交给个人去管理,比如通过某个系统实现从中央来管理,每个人有固定的权限。这块我们已经在升级了,也算是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公司是基于互联网资产,互联网资产的安全性很重要的。

 

第二就是在招聘上,我们也反思这样的员工为什么会被招进公司来。他一开始的确在创业做计算机相关的东西,所以我们觉得过来做网管是非常合适的,所以没有做更多的调查。因为暴走漫画一向讲究的是只看能力不看学历,之前还鼓励大家跨岗,比如真正的王尼玛是汽修专业的,我们的很多主编都是学服装出来的,也有来自新东方的,但没有学炒菜的(哈哈哈哈)

我们拥有专业背景的人只有从电视台里面出来的,比如导演,连摄影也都不是科班出身。我们用人的理念就是做互联网,需要对互联网有很强的感觉,而往往都是在一些不在自己专业里面的人能做出非常接地气、非常有趣的东西,因为他生活本身就很有趣。

所以我们原来的招聘一直是不拘一格,我们觉得你有意思,你能跟暴走大家庭在一起,我们就欢迎你。起码我给你两个月的试用期,你用一用、试一试,不行的话大家和平分手,也没什么关系。

以后我们会在背景调查上加强,因为除了有手艺之外,更多还要考验你的人怎么样,包括你的负债情况。

 

我记得他进来的时候,是2016年5月跟他签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是两个月,2016年的6月20日跟他签的借款协议。他进公司的第一个月表现非常好,很积极。一个月之后他开口借钱,我们当时的想法就是帮他一把,因为我们做节目也报道了很多被高利贷催收的人的种种不幸,现在有一个活生生例子就在面前,而且他的能力还不错,人也挺机灵的。

当时没有算过5000块钱一个月的薪水,他要干多少年能还回来这么多钱,就只想你好好干你的工资会涨,起码你的生活会改善,不会一直是死循环,拿每个月的工资里面的一大部分去还利息,然后一辈子抬不起头。我们当时是真的只想帮他,帮他改善自己的生活,摆脱高利贷。当时是本着这样一个心态,更何况借款合同他父母也绑定在里面,所以当时没有太多的想法,挺放心。

 

现在主要就是觉得挺心寒的。我们给了他工作,没有过多的调查他的背景,因为觉得他不错,并且相信他会做的更好。他开口问我们借钱就给他借了,我们希望把他从一个负能量的循环里捞出来,让他好好工作。但是我们发现他把钱花到了不正确的地方,因为借款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当时法务留了心眼写的很清楚,借款的使用用途必须是由我来认定的,我认定你要还债,我认定这是你日常生活的开销,我们叫日常经营,他借的钱可以用在这儿,没问题。

但是他把我和我助理的钱花在去拼装一个电动车上面,我也不知道电动车会花这么多钱,他有一个截图好像是今年7月份的时候,当时我看了浑身都气!19万!花了19万在一个电动车上面。他把这照片放到自己朋友圈里面,有没有吹牛的成分我不知道,但我不相信一个电动车能花这么多钱,我知道可能玩音乐或者玩摄影的花钱,但是我不知道玩一个电动车能花这么多钱。

 

他还公然把这个放到朋友圈去,我觉得非常不合适。然后我问他你的钱还了吗,他说没有,不光没有还钱,他还向更多的借贷贷app去借钱。一开始他跟我说他有四个快借app,后来我发现多到快有七八个。我发现这势头不对,拿我们的钱去买了一个他的工资在当时无法承受、偿还的一个玩具,这是他的生活方式,那我就真的没办法。

当时其实我就有点担心了,我就问法务说这个钱还要得回来吗?法务说你当时跟他借款合同写的是两年,你现在没有办法,但是我说他完全没有按照我们当时协议来用这个钱,然后我们法务问了他一嘴,他就着急了,特别着急。然后他死咬着一个东西是,我的合同写着是10万块钱,但是我从我的账户里面给他只转了5.5万元,所以我还欠他4.5万元。他说如果我把这4.5万元也借给他了,他不会有现在借这么多高利贷。

 

他就使劲跟我说是因为我还欠他的4.5万元,很多时候一直强调这个事情,我很懵。我就跟他说首先合同里10万块钱用途是什么写的很清楚;第二就是我和我助理的钱,不管谁打给你的钱都算是我们公司给你借的钱,一共都给你借了15万;第三你现在说因为我不给你这4.5万元,然后变成我欠你4.5万元,这个太荒唐了。

我马上给HR说我觉得这个人有点问题,让HR去看他的工作,去看他还有没有其他一些事情。HR过去跟他沟通,具体细节我还不知道,但是在12月14日他说我要离职,然后我允许他离职,但是让他说清楚借的钱要怎么去赚钱来还,怎么联系他,然后我说要签一个协议,首先是离职协议得签,协议里面会有说接下来多长时间内把钱还了就行,个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时我很明确跟他说了这一点。

 

《风眼》:他对钱敏感,又害怕承担责任?

 

任剑:是,所以对于他20日说的这一堆话,我还问我们法务是不是你们又逼了他?他们说完全没有,我们没有再联系。我还问他们是不是找催收,或者要谁谁谁开什么律师函,干这种特别过激的事情。他们说完全没有,他们和他最后一次联系是12月20日给他发了一个短信,告诉他因为你自己说离职,然后你就消失了一个星期,已经形成规定上的自动离职了,所以要跟他要有一个确认函。但是他打电话不接,也不到公司来交接,所以法务和人力资源一起发个短信确认是不是离职了,从那条短信之后跟他再没有联系过。接下来就是有一个炒股的微博账号发了一堆截图。

还有他拿走那个账号@极品国产阿香,那是暴走漫画另外一个艺人的小号,不再运营了。他把那个号拿走了占为己有,然后在上面说了很多所谓的爆料。然后我们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个人的第一个看法,所有他的截图都是他一个人说的,而且他上面自称王尼玛。我就觉得这种东西谁会信,微信上面我也可以改名叫王尼玛,全都是他一个人在说话,连构成基本对话的这种证据都没有。

 

《风眼》:他本身不是王尼玛是吗?或者只是其中一个扮演者?

任剑:不是,他跟王尼玛没有任何关系。

 

《风眼》:他之前跟我们说他演过“黑尼玛”,有这个角色吗?

 

任剑:黑尼玛不是我们官方定的角色,并不在暴走家族里面。黑尼玛是这样的,他是我们的网管,也管我们直播账号,他是在直播的时候自己拿了一个在办公室陈列的头套戴上了,这是个黑色的头套,然后在直播上跟用户说说话,聊聊天。

这个事情一开始没人知道,后来发现了觉得也无害,无伤大雅。

但黑尼玛并不是暴走家族里面的角色,官方也没有确认这样的角色。我们真没想好黑尼玛应该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它的定位是什么样的,应该做什么的节目,应该出什么样的内容,应不应该投资这个角色,我们完全没有计划和想法。既然已经说出来了就说出来了,没办法,但确实是黑尼玛只是他自己拿了头套在直播上面玩的一个角色,形象归公司,但是这个角色并没有被列入暴走家族里,我们也没有在这个角色上投资或者做任何规划。

 

《风眼》:他曾给我展示过一份合同的照片,里面写着他的违约金是三十万,一个网管为何还有违约金?

 

任剑:这的确是我们跟他的合同,这合同我也得解释一下,他拿这个合同确实做了不少文章,这也是我们以后会改进的地方。

暴走漫画在签人的时候,合同上面的职能和工作地点是没有定得特别仔细的,比如说合同上面工作地点说的是深圳,但他实际工作地点是西安。

另外我们有很多艺人本职都不是艺人,都是公司员工、比如曾经是运营、摄像或者其他,因为我们经常要拍东西,经常把身边员工拉过来,拍着拍着他就火了。所以在合同条款里面会有要求,如果公司需要你上镜,则公司有对你的优先签约权,这是我们在演艺条款里面加的一条。我们这么做是比如员工拿暴走资源拍一个东西,火了就找不到人了,所以作为公司想保持起码的优先签约的权力。

 

包括最开始公司跟我任剑的合同也是演艺,就因为我演的实在太烂了,所以他们让我就别演了,我还可以做一些编剧。暴走脱口秀第一集和第二集都是我演的,你还能找得到,确实是演的很烂。

他拿出来的这份劳务合同是2016年5月份跟他签的,上面写的是演艺、工作地点是深圳、月薪是5000块钱,并且一次签了五年。签五年是他要求的,理由是他说自己放弃了之前创业的项目,其实就是在电脑城里面开的一个小摊。

因为放弃了自己的创业项目,所以他说需要给一些保证。我说怎么保证,他就说合同签五年。我想那也行,反正到时候不行就提出来解约,解约只不过个N+1的成本问题,当时这么想的。

 

答应了签五年之后,他又说既然签这么久,就想把违约金往上调一调。我当时觉得行吧,这还能有什么违约,就调呗,然后就给他了,他就签了。当时没有人逼着他一定要签,这个合同真的是双方共同愿意的一个事情。他要不同意违约金金额或者不同意五年,或者不同意5000块钱的月薪,他可以不签。但是最终他签了,现在说你签了又拿过来说是不是违约金写太高了?我想强调合同是一个双方认可的东西,如果他不认可可以当时就提,白纸黑字又没有什么瞒着各自的。

 

《风眼》:你觉得这个事情引发这么大的关注,跟之前暴漫作品被下架有关系吗?

 

任剑:对,我们觉得会有关联。尤其是最近,我觉得整个互联网上面喜欢看热闹的人非常多,人们选择去相信一些事情,但这些事情未必会是真的。

 

我朋友圈写了一段话段话,我想读给你听,是我凌晨的时候非常有感悟写下来的:我对谣传这个概念有了新的体会,人们似乎希望阴谋论就是真的,真相是黑暗的,商业是破坏人性的。有人爆料不论有没有证据,只要使用了监控、撒谎、打脸、威胁、永远闭嘴这样的字眼,一经转发就变成了实锤和黑料。对于暴走,对于我,对于王尼玛,对我们公司的员工,我们一直想生产好的开心内容、好的节目,我们不想让我们的品牌在这种词汇下来过多的渲染。但是大家更想要的是闹剧和反转,逼着我们必须不断去证明我们的清白。所以也是想真诚的跟所有媒体朋友们沟通,其实我们娱乐媒体想要推动的东西,就是整个事件下来,有谁获得了一些正面的价值?在处理完这种事之后,我们该做内容的人依旧加班做出好看的内容给我们的消费者,而造谣的人依旧可以无负担的隐藏在茫茫人海之中。

 

我非常有感触,我感觉这个互联网的环境,尤其今年下半年越来越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们对所谓的实锤,对所谓的证据已经不在乎,人们只相信他们想相信的东西。

 

《风眼》:会不会跟沟通不畅有关?比如说风波出现之后你没有出来接受采访回应?

 

任剑:我是很喜欢说话的一个人,但公司特别害怕我说着说着就说多了。比如打电话讲一个小时会耽误工作,他们找我就找不到。所以基本上公司的市场部包括公关部门的同事,他们能把握的就让他们自己解决,他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找我。我想那也行吧,可能他们想让我生活稍微轻松一点,这也挺好的,这好意我领了。

 

《风眼》:你觉得王尼玛这个形象在这个事件中受到伤害了吗?

 

任剑:肯定受到了损伤,哪怕现在他澄清他不是王尼玛,已经有很多的人包括那些曾经关注但现在已经不关注这件事的人,他们了解的信息还是片面的,我们非常不希望让他说的监控、封杀这种词汇和王尼玛、和暴走产生联系和联想。

这种伤害是无形的,我们做的是娱乐和快乐的内容,我们不想让任何这种负面的词汇和我们联系到一起,不然如果别人可能会提起来就说,你知道吗,暴走里面有一个员工被监控了,或者有一个员工被封杀了,有一个员工被逼出了强迫症,被逼到了想自杀,这样子会对你整个公司产生的内容有了负面的想法。所以这是我们是一定一定要澄清的,他已经说了他不是王尼玛,这是起点,但是一定要他澄清的是无中生有的东西是不存在的,需要大家忘掉这些。

 

《风眼》:这次风波中,很有趣的一点是——大家关注的是王尼玛竟然不是一个人扮演?

 

任剑:我非常肯定,王尼玛到目前为止都是一个人(扮演),我想通过你这个渠道跟大家说,请放心你们喜欢的王尼玛老公就是我喜欢的那个王尼玛老公,就是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是。

 

接下来怎么发展,比如说王尼玛老了该怎么样,目前我们也是不知道的。我们只能说如果王尼玛他演不下去了,谁来去演王尼玛,或者我们就把王尼玛变成一个符号,他就不用再演了,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也没打算,因为还没到那一天。

 

我们也都是90后,我们还都很年轻,所以这个问题问到我们,我们也没办法回答。但是我在昨天我的文章里面写了,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我们会开诚布公跟所有人去讲,如果王尼玛要换人了我们会给大家说,也请大家相信我们,从第一季到现在的王尼玛没有变。

 

《风眼》:今年你的个人形象变化很大,从短发到长发,这有什么含义吗?

 

任剑:我现在是短发。这并没有特殊含义,只是因为我很懒,我一般头发留三个月左右才去理一次。胡子也是,我有的时候不刮胡子,有的时候我刮的特别干净,就是两个礼拜刮一次,我比较不重视这方面的东西,整个人处在创业的状态和创作的状态,比较在意在自己的世界里面。

 

《风眼》:说到创业,暴漫有上市计划?

 

任剑:具体的我们暂时没什么可以透露的,如果有的话至少可以也是看得到的信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我们是有投资的,我们的投资人会对他们退出有要求,所以说最后一刻我们是自己上市,还是卖掉,还是把投资人的股票买回来,肯定是有这方面动作的。

具体是不是一定要上市我们也不知道,因为市场大家也看得见,上市对于文化类企业来说,是创始人退出的一个方式,也是投资人退出的一个方式,但它并不是唯一的方式。说不定哪天腾讯很开心,说我要掏多少钱把你全买了,我们愿意卖就卖了,我觉得这个不是说绝对的。但是肯定有投资人会对他投进来的钱,会考虑退出方式,这个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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