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4月16日宣布对中兴通讯执行为期7年的出口禁令。一周以来,此事不断发酵,引起市场预期波动。
从现有讨论出发,我们不妨换个视角,拨转时光车轮,穿越整整30年,回到1988年4月。大家可能会发现: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彼时美国禁止日本东芝3年内对美出口,美日两国也正处在半导体、市场开放等经贸谈判的关键节点。我们对东芝事件进行简要梳理,以期更好地理解中兴禁购,并为研判该事件走向,提供启示。正所谓:以史鉴今,以知兴替。
一、为什么要研究东芝事件?
(一)美国30年前曾以东芝事件为杠杆,撬动美日经贸谈判
1. 宏观层面:20世纪80年代,作为当时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美日贸易摩擦加剧,集中体现在贸易逆差、产业创新两个层面:
一是美国贸易逆差急剧增长。1987年美对日贸易逆差603亿美元,约占美全部逆差的30%~40%,相当于1980年的6倍。
二是日本科技创新迅速赶超美国。美商务部1983年报告称,在高新技术领域,美只在飞机制造、航空航天保持领先,而半导体、光纤、智能机械等领域均已落后日本。
2. 时间节点上:1987~1988年,东芝事件不断发酵之际,美日两国正围绕半导体、农产品市场开放、军事技术转让等问题激烈博弈。1987年4月,因为半导体领域摩擦难以协调,美国自二战以来首次对日实施了贸易制裁,日本出口美国价值3.3亿美元的存储器被征收100%关税。
3. 从美国初衷、日本反应来看:
(1)美国希望通过东芝事件,在与日本的经贸谈判中占得先机,同时强化北约、日本军事技术转让的约束。根据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描述,《华盛顿邮报》1988年4月评论道:“那些强硬派认为,在里根政府贸易制裁之后,日本停止了向美国和其他国家倾销半导体,这说明制裁是成功的”。而美国国务院的一位官员也承认:美国国会对“东芝事件”严重性的渲染,确实引起了相关国家的高度重视。此外,美国中央情报局则希望能够利用一个可以展示、证据确凿的案例,整固并强化美国及其盟国对向苏联出口以及转让先进技术的限制。
(2)东芝事件引起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日本政府曾数次否认美国相关指责。但在1987年3月26日,美驻日大使正式阐明美方立场并出示相关证据后,日本转变了立场。时任首相中曾根康弘表示:“东芝事件是重大问题,事件本身损害了日本的贸易体制,应该从这种认识出发考虑各种对策”。1987年4月7日,日本正式要求美国“在两国政府专家共同调查清楚该事件以前,美国防部不要对东芝公司进行制裁”。
(二)东芝事件的导火索是违反了对前苏联的出口禁令
二战后,西方国家成立“巴黎统筹委员会”(Cocom,简称“巴统”),作为非官方的国际机构,限制成员国向苏联及其他华约国家等出口战略物资和先进技术。
1981年,东芝子公司“东芝机械”(东芝公司持股51%),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与苏联签订合同,向苏联秘密出口4台九轴联动数控机床,售价相当于日本国内的10倍。该商品能够显著改善苏联潜艇和军舰的推进性能,但在“巴统”限制出口的名录范围内。
根据美国国防部评估:该宗交易之后,苏联推进器技术飞跃了7~10年,美海军也首次丧失了对苏联舰艇的水声探测优势。
1986年初,美国中央情报局得知此事,随即展开调查并陆续收集证据,1987年1月正式向“巴统”15个成员国代表进行了通报。
1987年3月,该事件逐渐引起美国国会议员的关注。在媒体介入后,东芝事件逐渐浮出水面,美国舆论一片哗然,要求严惩“东芝机械”及其控股股东东芝公司。
1987年6月30日,以Duncan Hunter为首的5名美国国会议员,站在国会山的台阶之上,面对电视摄像头,要求禁止进口东芝产品,并用长柄大锤砸碎了一台东芝牌收音机,东芝事件被推向舆论顶峰。
(三)特朗普经贸高官,应熟知 30年前东芝事件
1. 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莱特希泽牵头拟定了本次对华加征关税500亿美元商品清单。20世纪80年代,他曾担任里根政府贸易办公室副代表,参与对日经贸谈判,随后成为Skadden律所合伙人,从事国际贸易法务工作30余年,为美国企业争取利益,促进企业扩大海外市场。
2. 美国家贸易委员会主席纳瓦罗。纳瓦罗一直批评中国贸易和汇率政策。1986年,他获得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在攻读博士期间,他在1984年曾出版一本书,名为《政策游戏》,主张对那些在外企或国际贸易竞争中失业的工人,要给予更多补偿。
二、东芝事件有哪些启示?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30年前的东芝事件,与中兴禁购存在着一定差异。
例如,日本是美国亚太地区的重要盟友。尽管当时日本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美国对日本的外交、军事政策,仍有很大影响力。
又如,美国国会是东芝事件的主要推手,而在中兴禁购一事中,美国政府(具体由美国商务部操作)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处理程序并不相同。
再如,与中兴违反美国出口禁令,同时未履行承诺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相比,东芝事件性质更严重,在美国国内也形成了较大的舆论压力。
但是,历史总有其相似之处。中兴禁购可供参考的历史案例寥若星辰,正如第一节所述,东芝事件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深刻地理解中兴禁购,也为把握中兴一事的走向,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历史参考。
在较为深入地研究东芝事件后,我们将该事件启示,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东芝事件应纳入美日贸易战的全局予以考量
东芝事件中,违反“巴统”出口禁令的,事实上不止日本东芝一家,还包括挪威著名国有军工企业康士伯,后者向苏联出售了操控九轴联动数控机床所必需的计算机设备和操作软件。实际上,东芝事件更准确的表述是“东芝-康士伯事件”(Toshiba-Kongsberg Incident)。
但随着东芝事件不断发酵,美国集中全部精力处理日本东芝公司,挪威康士伯幸运地成为了吃瓜群众。根据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描述,一位日本官员事后回忆:“没有人像要求抵制东芝产品那样,去抵制挪威的康士伯,以致于当时流传着一个笑话。有人问,另外一家违反出口禁令的公司是谁,是不是一家丹麦啤酒公司”。这位日本官员进而指出:“东芝公司之所以成为事件标签(而非挪威康士伯),不仅是因为东芝犯了错,而且因为它是一家日本公司。而当时美日之间存在巨大的贸易逆差。”
一位美国国防部的官员同样印证了这一观点:“问题是……美国对挪威不存在贸易逆差。”因此,以东芝事件为鉴,我们认为,把握中兴禁购的原因和未来走向,一个最基本的态度就是:必须站在此次中美贸易摩擦的全局,予以判断和考量。
(二)对东芝公司的最终处罚,较最初意见要轻
如前所述,东芝事件的主要推手是美国国会。1987~1988年,美参众两院正在酝酿、讨论一项贸易法案,而如何处罚东芝公司,作为了该法案的一个重要议题。1987年6月30日,美国参议院以92:5投票通过了参议院版本的贸易法案,其中要求禁止东芝机械以及其母公司东芝公司2-5年内对美出口。随后参众两院199位国会议员,被分作17个组,就贸易法案中的各项议题进行磋商,协调参众两院版本。
当时在美国国内,同时存在“严惩东芝”和“饶恕东芝”两种截然相反的论调。
严惩派认为东芝事件极为恶劣,要求禁止东芝公司所有产品5年内进入美国市场。
饶恕派呼吁减轻对东芝的处罚,一方面是担心严惩东芝,可能导致在日美经贸谈判中,日本将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另一方面,对美国企业与东芝公司存在广泛的经济联系也有顾虑。
宽恕派包括美国通用电气、摩托罗拉等90家大财团企业。他们指出,如果对东芝实施严厉制裁,1988年美国将减少3.4亿美元税收,东芝在美公司也将解雇4000名美国人。通用电气与东芝之间有3笔共同投资,总额达40亿美元。摩托罗拉与东芝合作,前者提供微处理器技术,后者提供记忆芯片技术,共同投资2000万美元在日本、马来西亚建立生产基地。
美国政府则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国内舆论,采取“合理适度、私下通融”的策略,谋求日本在半导体、农产品,以及军事技术转让等领域的让步。
从参议院1987年6月30日出具对东芝事件的最初处罚意见,到1988年4月参众两院弥合分歧,里根总统签署最终处罚决定,历时10个月。对东芝的最终处罚,较最初版本要轻得多,在适用年限、范围以及例外条款上都有放宽:美国禁止(子公司)东芝机械3年内对美出口,而对控股的东芝公司只是禁止其3年内向美国政府出售产品。
同时处罚决定还包括了很多例外条款:比如,如果禁令会导致合同违约,则可以豁免;如果不存在其他替代品,则可以豁免。
另外,美国政府实际上仍然可以购买东芝公司制造的产品,只要牌子是美国厂商的即可。
以东芝事件为鉴,我们认为:中兴禁购一事未来如果有一线转机,或在适用年限、范围及例外条款等方面放宽。中兴禁购由美国商务部主导,在处理程序上,与东芝事件存在差异。然而,根据《华尔街日报》4月20日报道,一位美国商务部高级官员表示,根据美国法规,中兴没有行政申诉权,但美商务部已批准中兴通过非正式程序提供更多的证据。中美两国也有望于近期正式开启经贸问题谈判。
(三)我们尚未找到东芝事件大规模波及其他日本企业的证据或描述
美国中央情报局曾希望将特定的“东芝事件”引向更广泛的领域,一位官员曾表示:“东芝并不是日本违反出口禁令最大的10家企业之一,也不是全球违反出口禁令最大的100家企业之一”。但从我们现有的资料来看,尚没有明确证据或描述显示:美国政府后来将“东芝事件”扩大化,对其他日本大企业实施了类似的处罚。
(四)东芝事件后,日本政府强化了出口管制限制
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增加出口管制机构人员配备。安全出口管制局的工作人员,从1987年40人,猛增到1988年103人。
二是加强与企业界的协作。1989年,日本通商产业省与出口企业共同建立了“战略技术情报中心”,负责对安全出口管制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
三是将“安全出口”作为出口管制政策的核心。1987年7月,日本修订了《出口管制法》,规定“凡是违反安全出口管制的企业, 一律重罚。处罚期限从原来1~3年提高到3~5年, 罚金标准提高至出口贸易额的3~5倍。日本企业也自发聘请独立机构,对公司进行全面检查,以防止类似违反“巴统”出口禁令的事件再次发生。
此次中兴禁购一事,可以预见:也为中国涉外企业和金融机构敲响警钟,必须高度重视涉外法律与合规管理,夯实风险和合规管理体系,真正把合规管理当作公司的战略基石,以及长期持续经营的前提和底线。从财务角度看,未来涉外企业的合规成本可能大幅增加。
(五)随着东芝事件不断发酵,东芝公司股价1986-1988年宽幅震荡
1. 1986年“过山车”。东芝公司股价从年初366日元一路上涨,在9月29日飙升至843日元,涨幅超过130%。随后10月份暴跌,最大回撤超过30%。12月底回升至660日元,较9月29日下跌22%。东芝机械股价在7月5日达到全年515日元高点后走低,最大回撤达到23%,全年下跌5%。
受可获得的文献所限,我们并不知道市场知晓东芝事件的确切时间,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是在1986年。因为,东芝事件1985年底开始暴露,当时日本和光贸易公司(东芝事件牵涉到的日本贸易公司)员工熊谷给“巴统”主席写信,告发了东芝机械与苏联的秘密交易。1986年初,美国中央情报局得知此事后,随后展开调查。美国政府也要求日本立即调查事件真相。但日本政府在1986年4月、6月和12月多次否认,同时多次召开听证会以及内阁会议讨论此事。
2. 1987年宽幅震荡下行。东芝事件逐步发酵,对股价构成了冲击,但更多体现为阶段性特征。1987年一季度,东芝股价震荡向上,3月27日达到695日元,较年初上涨约8%。在美驻日大使正式阐明立场,并出示相关证据后,东芝股价3月30日~4月1日受到短暂冲击,但下跌3天后反弹。5月27日,日本警视厅逮捕了东芝事件两位责任人后,东芝股价震荡下行。
而当6月30日,当美国参议院通过贸易法案,要求对东芝公司实施2~5年的出口禁令,同日美国会议员用长柄大锤砸碎了东芝收音机之后,东芝股价加速下跌。7月23日,东芝股价跌至585日元,较4月以来的高点回撤26%,随后强势反弹。10月14日,东芝股价达到840日元,较7月低点上涨44%。在此期间,美国参众两院就处罚意见进行协调,市场预期东芝公司或被从宽处理,或是该轮行情的重要推手。
1987年10月19日,美国及日本股市暴跌,东芝公司未能幸免。12月底,东芝股价跌回580日元,较10月高点下跌31%,全年下跌近10%。同期日经指数下跌14%,全年上涨20%。东芝机械的股价走势,与东芝公司较为接近,但在1987年12月先于东芝公司反弹,因此全年实现了16%的收益。
3. 1988年一路飙升。东芝公司在1988年完全摆脱了东芝事件的困扰,股价一路向上。市场似乎已经预期到,美国会对东芝宽大处理。1988年4月,在美国对东芝做出最终处罚决定后,东芝股价进一步上涨。7月21日,东芝公司股价达到1210日元,较年初上涨116%。随后东芝股价高位震荡,出现回调。1988年底,东芝股价1010日元,较年初上涨80%。日经指数全年上涨32%。东芝机械走势与东芝公司接近,全年上涨52%。
参考文献:
[1] WENDE A. WRUBEL, 《The Toshiba-Kongsberg Incident: Shortcomings of Cocom,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Increased Effectiveness of Export Controls to the East Bloc》,January, 1989.
[2] ESTHER. SCOTT, 《Sanctions Against Toshiba: The Aftermath of a Scandal》,1991.
[3] M. J. HEALE, 《Anatomy of a Scare: Yellow Peril Politics in America, 1980-1993》,April, 2009.
[4]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Order Activating Suspended Denial Relating to ZHONGXING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Corporation and ZTE KANGXUN Telecommunications Ltd.》,April 15, 2018.
[5] 崔丕, 《冷战转型期的美日关系——对东芝事件的历史考察》,11月, 2010.